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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5年第33期)

2025-12-22 12:03     来源:钦州市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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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钦海(渔业)罚〔2025〕181号

陈东使用禁用的渔具(地笼)进行捕捞行政处罚案

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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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使用禁用的渔具(地笼)进行捕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五条

钦州市海洋局,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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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钦海(渔业)罚〔2025〕141号

郭小华违反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政处罚案

郭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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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违反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钦州市海洋局,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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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钦海(渔业)罚〔2025〕123号

卢华忠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停航决定,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违反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政处罚案

卢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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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停航决定,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违反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钦州市海洋局,2025年12月15日


4

钦海(渔业)罚〔2025〕167号

马志雄不服从渔业生产秩序管理政处罚案

马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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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从渔业生产秩序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钦州市海洋局,2025年12月17日


5

钦海(渔业)罚〔2025〕174号

麦福海行政处罚案

麦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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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地笼)进行捕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五条

钦州市海洋局,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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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钦海(渔业)罚〔2025〕157号

庞良建未规范标写渔船船名、船籍港和悬挂船名牌,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违反禁渔区的规定,使用禁用的方法(电鱼)进行捕捞行政处罚案

庞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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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规范标写渔船船名、船籍港和悬挂船名牌,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安全通导设备,违反禁渔区的规定,使用禁用的方法(电鱼)进行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22)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钦州市海洋局,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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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钦海(渔业)罚〔2025〕158号

周道山使用禁用渔具(地笼)进行捕捞行政处罚案

周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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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地笼)进行捕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五条

钦州市海洋局,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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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