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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26年1月份非法捕捞典型案例通报

2026-01-29 09:40     来源:钦州市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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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渔船,各渔船管理企业、协会:

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营造渔业捕捞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现将1起非法捕捞典型案例通报给你们。

一、基本案情

2025年10月28日,当事人蔡某同雇请林某允驾驶“粤江城渔95299”渔船在N21°29.2110′E108°43.2871′附近海域(A类渔区,位于南海区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使用框架拖网进行捕捞作业时被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对“粤江城渔95299”上的网具逐目测量网囊相邻5个网目内径,测量结果最小值为18毫米,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3〕1号文件规定,单船框架拖网最小网目为25毫米,即涉案渔船网目尺寸小于最小网目尺寸标准百分之二十八。经调查认定,当事人蔡某同存在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的规定,违反禁渔区的规定,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渔业)》(桂农厅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钦州市海洋局对当事人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的规定,违反禁渔区的规定,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人民币4.8万元,同时没收涉案渔获物黄鱼1077.055千克和框架拖网2张。

三、警示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使用小于规定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可能会捕获大量未达到性成熟的幼鱼,这些幼鱼尚未具备繁殖能力,导致鱼类资源无法正常补充。大量捕捞幼鱼会打破鱼群的年龄结构,导致种群老龄化,繁殖能力下降,最终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

在此提醒广大渔民、船东船主,要以案为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捕捞,维护海洋渔业开发秩序,确保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可持续发展。


钦州市海洋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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