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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20艘渔船成功申领电子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83号)精神,自2025年3月1日起,持有合法有效的渔船证书的企业、个人及其委托人可按规定程序申领和使用电子证书。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渔船管理信息化水平,方便渔民群众办事,3月1日上午,市海洋局在龙门渔港组织开展渔船电子证书申领指导培训工作,共指导我市第一批20艘渔船成功申领电子证书。
据了解,渔船电子证书是传统纸质证书的电子化形式,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渔民可通过手机“渔港通”APP随时查看、出示电子证书,无需再随身携带纸质证书,有效解决了纸质证书易损坏、易丢失等问题,极大地方便了渔民群众。
“感谢主管部门的贴心服务,现在有了渔船电子证书,出海作业方便多了,不用再担心随身携带的纸质版证书弄脏弄丢了。”渔民李伟明高兴地说。
市海洋局四级调研员詹伟根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渔船电子证书推广力度,力争尽快实现全市渔船电子证书全覆盖,为渔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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