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区、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钦州市海洋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法律授权和职责划分,履行海洋执法监察职责,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负责对辖区内海域使用,海洋工程、海底电缆管道、海洋倾废实施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法用海案件,发布执法监察通报。协助上级海监机构实施"中国海监"船舶、车辆和着装、标识管理,组织海洋监察人员上岗培训工作。配合上级组织的定期海洋维权巡航执法行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承办区总队、市政府、市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以下简称支队)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执法监察科、装备管理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及维权执法大队6个机构。现有在编人员31人,退休人员3人,遗属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无二层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6.45万元,同比减少170.08万元,增下降19.1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97.2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69.39万元,下降19.54%,主要原因是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海洋执法船艇运行维护保养经费和海洋维权基地码头及办公楼运行维护经费调整到市海洋局。
2.上年结转和结余19.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0.69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上年按有关规定使用了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716.45万元,同比减少170.08万元,增下降19.1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74.2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7.28万元,增长30.35%,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等。
2. 卫生健康支出35.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用及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同比增加14.16万元,增长65.37 %,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3.农林水支出2.38万元 ,主要用于其他扶贫等支出。同比增加了0.04万元,增长1.7%。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9.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海域与海岛管理,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海洋权益维护等。同比减少205.86万元,下降27.64 %。主要原因是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海洋执法船艇运行维护保养经费资金和海洋维权基地码头及办公楼运行维护经费调整到市海洋局。
5.住房保障支出45.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99万元,增长12.2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6.其他支出6.19万元,主要用于海洋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69万元,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专项经费开支增加。
7. 年末结转和结余12.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6.38万元,下降32.9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继续执行上一年度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的项目,使用了结转结余资金,导致年末结转结余有所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96万元,项目支出24.3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75万元,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3万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应缴职业年金。
4.行政单位医疗22.15万元,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13.67万元,为支队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其他农林水支出2.38万元,用于驻村扶贫人员补助支出。
7.行政运行514.13万元,用于主要是用于支队参公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等。
8.海域与海岛管理24.32万元,主要用于海洋执法巡查方面工作的费用。
9.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6万元,用于发放事业编人员绩效工资。
10.住房公积金45.86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9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84万元,支出决算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2%;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1.7万元,下降15.6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6%,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16.54%。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同比无增减。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 4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6%,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16.54%。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推行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文件精神。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推行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文件精神。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持平。主要用于上级及相关部门来钦接待费用。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6个批次、共计49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个批次、4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 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69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1.14万元,增长13.6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0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及2022年结转共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26.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9.83%。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8.89%,一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海洋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11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5.25万元,执行数为8.14万元,完成预算的53.3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以来,支队海域巡查共派出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134车次、行程10853公里,执法船艇18航次、航程414海里;海岛巡查共派出执法人员149人次,执法船艇1航次、航程25海里,执法车辆42车、行程2984公里,严格依法依规扎实推进海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海行为。2023年执法及日常工作均正常开展。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