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负责规范辖区海域使用秩序;负责监督管理辖区海域、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对辖区海域进行定期巡航巡查;配合协助钦州市海洋局对钦南区的海洋监测、预警科研、倾废、开发利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钦州市海洋局及钦南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是钦州市海洋局的派出机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预警监测股、海域股,实有人员14人,其中在编人员1人,聘用人员1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2023年部门决算由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1个独立核算行政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7.14万元,同比增加64.48万元,增长30.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9.4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长61.17万元,增长51.7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辣椒槌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经费和钦州市执法常态化运行保障项目增加。
2.其他收入8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辣椒槌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经费。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17.5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为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转入辣椒槌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经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17.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17.32万元,增长4441.03%,主要原因是钦州市清海整治项目和海洋灾害预警巡查,结转项目待支出相关工作经费。
(二)支出总计277.14万元,同比增加64.48万元,增长30.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2.14万元,增长174.43%,主要原因:2023年1名在编人员退休支付终止参保职业年金,同时在编人员缴费基数增加,造成职工社保缴费等相应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41.06%,主要原因是:2023年1名在编人员退休,造成职工公积金缴费等相应减少。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7.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海域和海岛管理等。同比增加50.23万元,增长4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辣椒槌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经费和钦州市执法常态化运行保障项目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用及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同比减少0.19万元,下降15.57 %,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1名在编人员退休,造成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相应减少。
5.其他支出94.51万元,主要用于钦南区项目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8.14万元,增长23.7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钦南区项目合同款和工作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3.19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14.83万元,下降82.30%,主要原因是来源于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转入辣椒槌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经费。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7万元,项目支出139.0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10.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4.行政单位医疗0.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0.42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行政运行18.80万元,主要用于分局人员工资、津补贴、奖励金及公用经费支出等。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6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海洋协管员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8.海域与海岛管理118.42万元,主要用于海域、海岛报批、等管理方面的工作经费。
9.住房公积金1.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2万元,支出决算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长。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长。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因公接待上级及相关部门支出。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8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19万元,下降28.5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共有车0辆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3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指标设置不完整,项目支出进度缓慢,执行力不到位。整改措施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优化项目指标,资金使用计划明确细化,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本部门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80.36万元,自评覆盖率100%。其中项目一:村级海洋管理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分数为97.54分,自评结论为一等。具体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每月定期对海域环境巡查加强我市海域使用管理,保护海洋环境,及时准确地掌握海域使用及海洋环境的动态信息,及时制止、处理非法抢海、霸海、圈海等非法用海行为,促进海洋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