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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3-04 10:1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规范辖区海域使用秩序。

(二)监督管理辖区海域、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三)组织对辖区海域进行定期巡航巡查。

(四)配合协助钦州市海洋局对钦南区的海洋监测、预警科研、倾废、开发利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承担钦州市海洋局及钦南区人民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是钦州市海洋局的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预警监测股、海域股。

第二部分: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钦州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54.39万元,支出总预算54.3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0.44万元,减少0.80%,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总支出较上年减少0.80%,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54.39万元,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0.8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39万元,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0.80%

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持平。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持平。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86%,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1.66 %;项目支出28.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14 %,同比持平。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0.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9%,同比增加0.43万元,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0.2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85%,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4.21%。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1%,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96%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8%,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11.76%。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1.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7%,同比减少0.27万元,下降0.6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6.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86%,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1.6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5.83%,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3.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45%,同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2.72%,同比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8.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14%,同比持平。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47%,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3%,同比持平。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8.3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3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村级协管员工作经费。

3.行政单位医疗0.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1.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分局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

6.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分局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

7.公务员医疗补助0.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分局职工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海域与海岛管理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分局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按规定开支的差旅费、燃油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预算0.096万元减少0.096万元,同比下降100%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0.096万元,下降100 %。主要用于:各项因公接待而发生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分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3.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分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我分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分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我分局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项目 2个,预算资金28.36万元。分别是:村级海洋协管员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7.36万元;海洋灾害预警巡查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0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