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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海洋站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8-06 15:42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海洋管理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协助组织开展辖区海域(海岛、海岸线)监视、监测、保护、利用和权益维护等各项活动;收集辖区海域(海岛、海岸线)使用资料,参与海洋信息统计,建立海域使用信息档案;负责辖区内海洋信息传递工作,协助做好海域使用申请受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配合上级部位完成重大建设用海项目的调查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

钦州市钦南海洋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共有人员10人,其中在职在编8人,聘用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南海洋站2024年的部门决算由钦州市钦南海洋站1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8.33万元,同比增长8.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8.3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2.29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是办事点日常办公维护各项工作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支出总计158.33万元,同比增长8.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5.3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在职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22万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费用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7.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用及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同比增加0.27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医疗保险基数等,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123.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海域和海岛管理等支出。同比增加9.14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办事点日常办公维护各项工作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1.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67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等,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海洋站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58万元,项目支出4.7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3.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海域与海岛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主要用于:海域海岛监管巡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6.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1.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奖励金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7.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海洋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海洋站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海洋站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海洋站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6万元,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33.33%。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单位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同比无增减。

(二)本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长33.33%。主要用于因公接待上级及相关部门支出。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个批次、共计1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个批次、1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要厉行勤俭节约。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要厉行勤俭节约。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南海洋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8.9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9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指标设置不完整,项目人员管理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优化项目指标,设置客观性的量化指标,并适当使用可执行化指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海域海岛巡查监管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3.51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站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内养殖物进行清拆,深入沿海村镇宣传,发放宣传清单100多张,动员群众自行迁移养殖物;同时,还配合钦南区政府对平陆运河项目红树林异地修复的各项工作,保障了平陆运河正常施工建设。开展龙门海军军事水鼓蚝排拆移工作,共出动人员2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迁移蚝排20多张,对管辖岸线巡查120余次,出动人员500多人次,车辆120余车次,巡查里程约8200多公里。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责令当事人立行立改,恢复海域原状3处;调查处理大风江等海域涉嫌非法填海3起,当事人已认识其行为违法,并完成整改工作,各指标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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