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为渔业生产服务 担负全市渔业生产特定的通信联络工作。收集,转发渔船生产情况,后勤供应信息情况,通报险情 ,避免涉外事故发生等;
2.负责全市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监督渔船对渔业条约、协定的执行,组织管理渔业通讯和导航业务,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钦州市渔业电台是钦州市海洋局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为公益一类。
2.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仅有钦州市渔业电台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3.02万元,同比增长26.1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3.0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9.95万元,增长26.10%,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增、人员工资调增等原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
(二)支出总计193.02万元,同比增长26.1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2.5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7.2万元,下降24.1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2.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同比增加6.76万元,增长119.8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欠费在本年度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3类)146.2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9.16万元,增长36.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等原因导致的经费增加,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增加导致支出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1.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加1.23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导致支出增长。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减。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渔业电台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7万元,项目支出23.9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58万元,主要用于: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97万元,主要用于: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万元,主要用于: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29万元,主要用于: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费补助。
5.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5.2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渔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海洋渔业安全救助信息系统钦州市通信指挥中心改造项目款项支出。
7.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
8.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渔业电台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1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渔业电台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渔业电台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渔业电台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6万元,支出决算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5%,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4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公有一批次接待,上年度无接待。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渔业电台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渔业电台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渔业电台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23.9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3.9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存在一定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快支出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渔业安全应急中心(电台)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72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执行数为8.19万元,完成预算的74.4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收集渔船情况,通报险情;及时处置海上生产渔船突发事件,避免和减少涉外渔业事件的发生,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