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以及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3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建设工作,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促进海洋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鉴于局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调整了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洪家明任组长,分管领导李秀东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海域科、海环科等科室人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更新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明确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编制完成钦州市海洋局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了钦州市海洋局信息公开指南。
(四)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我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责等信息向公众公开。以海洋日宣传为契机、举办文艺晚会、开通政策宣传车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了我局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拓展了我局信息公开的受众群,努力提高海洋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通知的要求,积极主动公开2013年我局的财政预算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尚未发现有虚假及不完整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及形式: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6条,其中网站公开82条,报刊公开14条。
(三)根据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要求,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上一个月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3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为做好信访及政府信息咨询的工作,我局安排一间办公室用于接待相关人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发生。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下一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制度。通过报送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的信息公开报送员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全面地开展。
(二)拓展信息公开途径。进一步简化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筹备建设钦州市海洋局门户网站,向群众、项目业主公布办事指南、海洋环境信息、海域使用证号等信息。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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